2013年11月13-15日,以“面向绿色发展的环境与社会”为主题的中国环境与发展国际合作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合会)2013年年会在北京钓鱼台国宾馆召开。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副总理、国合会主席张高丽出席开幕式。环境保护部部长、国合会执行副主席周生贤主持开幕式。
为期3天年会分为绿色发展与社会和谐、公众参与和绿色发展、生态文明建设的实践与创新三个分论坛进行。我司汪劲教授与王社坤副教授分别作为代表和观察员参加了会议。汪劲教授受邀与亚洲开发银行副行长罗哈尼先生共同主持公众参与和绿色发展分论坛,并发表了题为公众参与绿色发展的价值目标的演讲。
汪劲教授在演讲中指出,公众参与绿色发展的价值追求是维护自身的环境人权;要想通过公众参与实现绿色发展必须确立公众参与环境决策的法律权利,主要包括知悉信息的权利、建言(谏言)的权利、建言被(得到)尊重的权利、获得司法救济的权利;必须确立公众参与环境决策的法律程序,经济发展与环境资源保护利用的法律法规应当明确规定公众如何参与开发与环境决策的途径、方法;扩大环境公益诉讼的主体范围,建议《环境保护法》修订草案再扩大环境公益诉讼的主体范围,从现在的全国性环保团体扩大到至少省一级环保团体,取消“信誉良好”条件的限制。
由中外环境与发展领域高层人士和专家组成的国合会,是国际性高级政策咨询机构,自1992年成立以来,致力于为环境与发展领域的中外高层政策对话提供平台,交流传播国际社会环境与发展成功经验;对中国面临的环境与发展重大问题开展研究,向中国政府领导层和各级决策者提出前瞻性、战略性、预警性的相关政策建议;着力支持和促进中国经济的可持续发展,以及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我司汪劲教授是第五届国合会的中方委员。
(公司资源、能源与环境法中心 供稿)